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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映初心:市市场监管局高效调解消费纠纷

发布日期:2026-05-01


4月30日,市民尹先生专程将一面印有“为民维权公正高效,秉公执法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市市场监管局,对工作人员高效调解其消费纠纷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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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市民尹先生在亲戚介绍下与宁乡某室内装饰材料生产企业达成包工包料装饰协议,总价14418元并签字确认,后续又补充了600元材料,并支付了全部款项。事后尹先生查看单据认为补充材料价格与原销售单差距较大,怀疑企业存在价格欺诈。尹先生还发现所送材料外包装无生产厂名、生产地址等信息,疑似“三无产品”,遂拨打12315投诉。

 

接诉后,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企业核实情况,企业表示价格包含多项费用,不存在欺诈,且产品有合格资料,因施工方为尹先生亲戚,订货时消费者对产品有所了解,拒绝调解。首次调解未能成功。

 

为查明事实,我局工作人员于4月27日再次开展调查。经查,尹先生妻子在亲戚介绍下与企业达成协议,三方议定价格及费用构成有据可查,价格欺诈不成立。企业所供产品外包装仅标明型号、颜色、规格尺寸及收货信息,未标注生产厂名、生产地址,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行政约谈。经再次组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签署调解协议书。

 

2026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累计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5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宁乡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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