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设施副产三氟甲烷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技术规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5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设施副产三氟甲烷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规范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设施副产三氟甲烷的监测、计量和数据报送工作,现批准《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设施副产三氟甲烷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设施副产三氟甲烷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技术规范》(HJ 1420-2025)
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2月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2月8日印发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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